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18-08-29 11:54 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珠海景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珠海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委托珠海奥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8月21日在我公司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珠海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香洲埠文化院街项目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