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德路(琴飞道-琴朗道段)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3-09-04 08:00 琴德路(琴飞道-琴朗道段)市政道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琴德路(琴飞道-琴朗道段)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7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琴德路(琴飞道-琴朗道段)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地点:珠海市横琴综合服务区 建设单位: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琴德路(琴飞道-琴朗道段)市政道路工程,于2019年1月开工,2021年6月主体竣工,由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琴朗道,东至琴飞道。道路设计总长171米,道路实施长度126米,路宽18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及配套的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讯工程、地下空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998.2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行政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组合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未进行夜间施工。 废水:各施工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项目落实了洒水防尘、蓬布覆盖等扬尘污染措施,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16-18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6-2996117 编制单位: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6-223776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7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