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3-01-18 09:29 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20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 项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广昌泵站工程、平岗泵站设备改造及输水管道工程。广昌泵站工程设计规模100万m3/d,平岗泵站工程改造设计规模40万m3/d,输水管道工程采用PCCP管和钢管,管径DN2400、DN1600,总长度约21km。项目总投资8563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1511.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生产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等措施。 废水:各施工段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燃油废气,项目落实了洒水防尘、蓬布覆盖、对施工机械管理等污染措施,其污染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废水、废气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第九层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005107730 编制单位: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6-288626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20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