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横琴综合门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19-12-23 10:02 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横琴综合门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横琴综合门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21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横琴综合门站 建设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 建设单位: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横琴综合门站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2019年8月完工,由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的主要计划建设内容:门站及加气母站(横琴综合门站)总占地面积为25227.77m2(37.8亩),建筑基底面积为1975.05m2,总建筑面积为4930.23m2,道路及回车场占地面积为7713.74m2,最大绿地面积为6595m2,最大绿地率32%。现项目已完成上述内容的基建工作。实际现按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工程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项目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无进行夜间施工。 废水:各施工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各施工单位已配备了洒水车,并定时对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防尘处理等措施,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珠海港商业中心1901 联系人:支工电话:18128111036 编制单位: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安平大厦1501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01598385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1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