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5-07-09 08:24 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连屏路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西北面 建设单位:珠海经济特区对澳门供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西北面(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0'45.05",北纬22°11'11.89"),建设内容包括上游坝坡不变,降低坝顶高程,培厚下游坝坡;设置塑性防渗墙,采用劈裂灌浆对坝体进行防渗加固;降低溢洪道堰顶高程,新建扶壁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及混凝土护底等;新建测压管,加设量水堰,修补右侧山体集水渠、上游坡坡面,设置自动化监测系统,文物就地保护。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76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三、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四、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内附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Zh_3-sHiTQNvewVd-a7RA 提取码: e5xv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6-288626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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